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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各国域名管理的办法你需要了解哪些(5)

日本以统一域名纠纷处理机制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纠纷处理机制。1997 年12 月1 日,日本的JPNIC 公布了《有关域名注册等事项之规则》。该规则几经修改, 最新版本于1999 年4月1 日起实施。《有关域名注册等事项之规则》有以下一些规定:一是日本实行域名申请在先原则和单一域名制, 即相同的三级域名在同一通用二级域名下申请注册时, 按提交申请的先后处理。

 

另外,一个机构只能注册一个域名, 尽可能避免域名纠纷。二是当申请注册的域名设计和其中包含的文字不能被现实社会所接受时,该域名将被拒绝注册。三是在商标权保护上,《有关域名注册等事项之规则》未作任何直接的规定, 确立了服从并执行有法律效力裁决的原则。四是在责任认定方面, 该规则规定,注册机构、机构内部官员、雇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于域名注册的记载事项, 以及与域名服务器运作有关的情况,均不向任何人承担责任。前述机构、人员由于过错给注册人、申请人或任何其他人造成损害的, 注册机构仅负责赔偿实际的直接损失, 赔偿额不超过注册费。例如, 对出于不正当目的使用知名公司标识的域名, 法院会要求其停止使用。以“j-phone.co.jp”域名一案为例,此次域名争端始于1997 年8 月29日, 当时被告大行通商注册了“jphone.co.jp”这一域名,并在当年10 月份左右开设了网站。1999 年7 月前后开始将其附加在与J-PHONE 集团各公司相关的网站链接上, 来进行手机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而J-PHONE 东日本公司(当时的公司名称为东京数字电话)在大行通商注册“j-phone.co.jp” 之前的1997 年2 月7 日就开始使用“J -PHONE”这一服务名称,从而认为大行通商使用这一域名违反了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于2000 年4 月决定起诉。随后东京地方法院依法宣布J-PHONE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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